聚焦三大方面
日前,财政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组织申报中央财政支持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央财政拟支持实施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
根据《通知》,中央财政支持项目通过竞争性评审方式公开择优确定,每个项目中央财政补助不超过5亿元(其中10%的资金专门作为绩效奖补资金)。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择优选择1个地市进行申报,含计划单列市的省如申报计划单列市,在此基础上可增加1个申报名额,计划单列市由所在省统一组织申报,申报项目实施期限不超过三年。逾期申报的项目视为无效项目,以实际收到时间为准(2022年3月24日17时前)。
示范项目将聚焦三大方面:
提升市县级公立医院诊疗能力
规范诊疗行为,落实分级诊疗制度,支持市县级公立医院传染病、精神病、急诊急救、重症医学、心脑血管、妇产科、儿科等临床专科建设,加强人才培养,打造一批市县级公立医院重点专科,做到大病重病在本省就能解决,一般病在市县解决,缓解群众看病难问题。
加强智慧医院建设
推进电子病历、智慧服务、智慧管理“三位一体”的智慧医院建设和医院信息标准化建设,支持建立区域内检查检验结果互通共享信息化规范,减少患者在不同公立医院检查化验次数,让群众少跑腿。
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
加强医院全面预算管理,实行全口径、全过程、全方位预算绩效管理,强化预算约束,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动公立医院积极参与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使用改革,加强全流程成本控制,促进资源有效分配和使用,减轻群众看病贵负担。
推进集采,加强全流程成本控制
对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相关政策始终保持高度关注。
医疗服务收入(不含药品、耗材、检查、化验收入)占公立医院医疗收入的比例,以及按病种付费(DRG、DIP、单病种)的住院参保人员数占公立医院总住院参保人员数的比例,都被纳入本次示范项目绩效目标。
《通知》指出,要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稳步提高医疗技术服务收入(不含药品、耗材、检查、化验收入)占业务收入的比例。稳步提高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或按病种付费的医保基金占全部符合条件的住院医保基金支出的比例。
着力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加强公立医院全面预算管理,实行全口径、全过程、全方位预算绩效管理,推动公立医院积极参与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使用改革,加强全流程成本控制。
2022年,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进入新阶段。根据国家医保局《关于印发DRG/DIP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2022到2024年,全面完成DRG/DIP付费方式改革任务。到2024年底,全国所有统筹地区全部开展DRG/DIP付费方式改革工作,先期启动试点地区不断巩固改革成果;到2025年底,DRG/DIP支付方式覆盖所有符合条件的开展住院服务的医疗机构,基本实现病种、医保基金全覆盖。
今年,高值耗材集采、DRG/DIP改革等仍是重点工作内容,耗材价格水分被挤压,医院管理更加精细化,高性价比和可替代性低的创新产品,将有较大优势,国产替代在加速。
300亿,建设卫生健康项目
在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工作中,分级诊疗、临床专科建设是高频词。
《通知》指出,要充分发挥区域内国家和省级高水平医院的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推动辖区医疗水平和医院管理上一个大台阶。充分发挥市级三甲医院医疗救治的主力军作用,向区域内居民提供高水平的综合性或专科医疗服务。
充分发挥县级医院在县域内的龙头作用,加强胸痛、卒中、创伤、危重孕产妇救治、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五大中心”能力建设。支持市县级公立医院传染病、精神病、急诊急救、重症医学、心脑血管、妇产科、儿科等临床专科建设。
资金支持方面,我国近两年持续加力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据新华社报道,202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结构,共安排456.6亿元用于重大疫情救治基地、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健康扶贫、中医药传承创新等项目建设。2021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安排300亿元支持省市县三级疾控、国家区域医疗中心、中医特色重点医院、县级医院提标扩能等项目建设。
2022年将继续安排不低于300亿元支持卫生健康领域项目,持续改善医疗卫生基础设施条件、有效提升疫情防控救治能力。
县医院建设方面,据了解,1597个县级医院提升项目总投资约686亿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约212亿元,地方及其他资金约474亿元。
预计2022年,公立医院建设尤其是县医院建设,仍将带来大量医械采购需求。此外,高端医疗设备、创新医疗器械仍有较大市场空间。
附:县级医院升三级医院设备配置推荐标准
(图片来源:医疗器械经销商联盟)